亚洲专利中介行业加快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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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市场销售专利的难度越来越高,收益越来越少。然而在亚洲,当地中介机构却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繁忙。
就在不久前,亚太地区还被视为专利交易的死水区。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公司集中精力积累专利,目的是获得操作自由和储备专利以进行交叉专利许可谈判。出于种种原因,专利买卖在这些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中不甚重要,通过向第三方许可专利获得收益的理念从未受到重视,甚至完全不存在。
同时,中国的大部分公司甚至从未考虑过申请专利,这些公司极少寻求海外商机。中国直到1984年才正式出台专利法,申请专利被视为不必要的花销,因此大多数公司都对专利交易漠不关心。为数不多的专利交易(除了双方私下达成的交易以外)均由中介机构处理,这些中介机构多数位于美国或欧洲。
形势可谓今非昔比。如今,亚洲的专利中介行业生机勃发,即使在2016年专利交易衰退的大势中,该地区也是一片繁荣景象。
新趋势
2016年底发行的第81期《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对上一年的中介专利市场进行了年度评估,数据资料由加利福尼亚州专利咨询及律师事务所ROL Group的Kent Richardson、Erik Oliver和Michael Costa负责整理。作者表示,从评估结果来看,尽管2016年的专利市场依然“稳健而有活力”,但仍然陷入了低谷 — 整体市场估值为1.65亿美元,比上年度减少约三分之一。价格降到历史最低,而且美国最高法院的Alice案判决依然影响着特定类型的软件相关专利的市场需求,对金融技术创新影响尤甚。
知识产权业内人士对这种情况并不感到惊讶。然而,2017年似乎出现了一些有趣的新趋势,尤其是在亚洲地区。
其中,美国最高法院的审判规程和双方复审程序对非执业实体(NPE)影响巨大,这些企业大都在减少业务活动,其中一些正准备完全退出。自ROL Group开始整编年度分析以来,实体公司的对中介代理的专利组合采购量第一次超过了NPE。高智发明直至去年一直居于中介代理专利组合买家的首位,如今已被防御性专利聚合体及专利风险管理公司RPX超过。
亚洲地区的情况类似,实体公司在中介代理专利市场中的表现越来越活跃,尤其是买方。ROL Group在其分析报告中把日本的NEC和松下列为2016年度通过中介出售专利的活跃卖家;同时,中国的华为和小米、日本的乐天以及台湾的台积电在过去一年里分别购买了至少两个中介代理专利组合。
中介机构的活动也反映出亚洲次级市场流动性越来越强。Richardson、Oliver和Costa每年都会列出一份名单,其中包括在分析限定的12个月内专利组合发售量超过特定数值的中介机构(在最近三期分析调查中,设定阈值均不低于五)。从名单可以看出去年哪些中介机构的业务最为繁忙。
2016年有29家中介机构出售的专利组合不少于五个,其中,发售专利组合不少于10个的有15家。这29家中介机构中有四家的总部设在亚洲,自2012年ROL Group开始进行这项调查以来,本次出现在年度名单中的亚洲中介机构数量最多:
- IP Pioneer Group(韩国首尔);
- MiiCs & Partners(台湾台北);
- PJ Parker & Co(日本东京);以及
- Rui Zhi Ventures(中国上海)
除了Rui Zhi Ventures(该公司曾入选2015年的名单),其他公司的专利组合出售量此前未达到五个。(之前入选过的其他亚洲中介机构包括2013年入选的宇东集团(Transpacific IP)以及2015年入选的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两家公司的总部都设在新加坡。)

2012年至今出现在IAM/ROL Group市场分析中的亚洲专利中介机构
当然,这些数据仅仅反映了亚洲次级市场的状况。ROL Group的团队明确表示,他们参照的数据仅基于其能够跟踪记录的专利组合,并不能代表中介机构出售的所有专利组合,也不能反映没有第三方中介参与的私人交易数量(这个数量有可能十分巨大)。
首尔中介机构IP Pioneer Group的管理合伙人Chan Ho Kim也指出,其公司以及许多其他亚洲公司的工作量扩增与市场缩水密切相关。“估算其他中介公司的专利组合发售量很难。”他表示,“但我认为,低迷的专利市场在总体上对亚洲中介机构的交易流量产生了影响,有些公司已经将业务转向了其他知识产权咨询领域,至少是一部分业务。”他补充道,这种现象可能导致像IP Pioneer Group一样仍在坚守专利中介领域的公司获得更多业务。
虽然如此,Kim和该地区其他中介认为,与之前相比,亚洲公司战略性购买专利的意愿明显提升。“我现在还不能断言亚洲的公司购买了大量专利,因为亚洲市场目前的收购规模还没达到评估标准。”他说,“但是,这些公司购买专利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其现有的专利组合,以提高其竞争或防御能力,或其客户诉讼豁免能力。总体而言,这些公司对私掠或诉讼导向性交易的态度偏向保守。”
中国的二级买家
Roger Tu是MiiCs & Partners的副总裁,这家公司位于台北,隶属于鸿海-富士康集团,该集团另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一些公司开展合作,帮助它们购买和出售专利。去年,富士康在众人瞩目下完成了一笔38亿美元的交易,收购了日本商业巨头夏普,之后MiiCs接手了夏普专利货币化的艰巨任务。
Tu称,大部分专利组合现已在多个相关市场中出售,涵盖电信、半导体以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相关技术领域。“专利货币化是我们的主营业务,我们在专利销售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他解释道,“越来越多的亚洲客户对专利销售表现出了兴趣 — 既有买方,也有卖方。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不断拓展以及知识产权资产的货币化需求上升。”随着迅速发展的亚洲公司向海外进军,陷入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专利保护已经迫在眉睫。如果已经存在相关专利,而且专利权人愿意出售,那么,通过购买专利来解决覆盖范围问题比申请专利更快更划算。
“我们见证了买家的主要集中地从北美转移到亚洲的过程。”Philip Parker说,他是东京PJ Parker & Co的创始人和总裁。大多数热衷的买家位于中国。“就我们所知,买家相对集中在大约10家中国公司,我认为业务分配应该与之一致。”他说,“很显然,除了上述公司,还有更多感兴趣的公司。但是许多公司虽然表现出了兴趣,并且正在考虑购买专利组合,但现阶段还没有做好购买的准备。必须对目标组合充满信心,才能向高级管理层证明高预算的合理性。为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业务专业知识,以便理解目标专利组合的战略相关性。”对于上述要求,大部分的中国高科技公司仍然处于建设阶段,但是,公司专利团队的成熟度及其所用的战略正以典型的“中国速度”快速发展。
图1. 东亚产业中的专利成熟度

资料来源:PJ Parker & Co
特别注意:未按比例标注 — 图片仅作示意
常驻上海的Gustavo Aray是Rui Zhi Ventures的创始人和管理合伙人,他也认为向这些前景光明的企业出售专利的潜力巨大。“大部分情况下,中国的专利买家和卖家都是知名的国际品牌,比如华为、中兴、小米等。”他说,“它们想要的是使用证据、专利权项对比表以及前引证,它们想保持专利的良好状态。但是,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二级买家,这些企业在亚洲尤其在中国的知名度可能比较高,但是在世界范围内却少有人知。”
这些潜在买家与规模较大的公司一样,对电信相关的专利很感兴趣,但Aray指出,这些企业对显示技术、发光二极管、生物测量技术、无人机、内容串流以及网络安全和认证等更加具体的领域兴趣渐增。
从买家到卖家
专利购买活动虽然在中国持续升温,但在韩国,情况却截然相反。Kim表示,涉及韩国方面的交易在IP Pioneer Group的业务中只占了一小部分,在他们团队处理的专利组合中,大约80%由日本、台湾和美国的公司售出。“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是,韩国几乎没有几家公司拥有买卖专利的内部程序。”他说,“但是越来越多的韩国公司要求在世界市场上出售它们拥有的美国专利。因此我认为,未来将有更多机会与韩国公司合作出售专利。在购买方面,三星依然是韩国最大的专利买家,而LG、海力士和Intellectual Discovery的活跃度有所降低。”
还有一个影响因素是,韩国政府正在全力建设创新驱动型经济体。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鼓励对知识产权资产进行以价值为中心的评估,在2010年成立了上述主权专利基金Intellectual Discovery,并扶持国内的风险投资行业。
然而,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政府支持措施,韩国的经济动力依然是财阀 —(通常是)家族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如三星、LG和海力士。“这些企业在每个垂直市场都有大量供应商。供应商主要面向大客户销售产品,所以它们对专利的关注度并不高,但这些客户会面临专利问题。”Kim解释道,“在这种环境下,几乎所有公司都不愿意购入其他公司的专利。它们宁愿用更快速的方式开发和供应质量上有竞争力的产品。”然而,韩国国内对这些巨头企业的依赖性正在减弱,这些企业的高管正打算将产品推出国门,向中国和欧洲等市场进军。“因此,我们看到韩国公司高管的理念正在发生变化,虽然缓慢但趋势逐渐明显。”Kim说,“这会催生更多的专利购买活动。”
表1.2016年东亚和美国次级专利市场热度图

重组,退出
在朝鲜海峡的对岸,中介活动也出现了上升趋势,然而在日本,这种趋势多见于出售方面。对Parker来说,ROL Group的分析结论与他过去一年的现实体验基本一致。“我们处理的专利组合变多了。”他指出,“我认为这是因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日本、韩国和台湾,公司出售专利的意愿有所提高,同时亚洲地区的新兴市场公司也萌生了购买意愿,为产品进入发达市场做准备。”
推动日本交易水平升高的因素与亚洲其他地区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因素有所不同。其中一个因素是公司改组和精简趋势,公司希望在快速变化和不断扩张的高科技领域中保持相关性,使这一趋势得以延续。“就日本公司而言,重组和退出某些业务活动通常意味着它们出售专利的意愿有所提高。”Parker说,
在许多案例中,公司通过剥离整个业务单元,以及通过兼并与收购进入更有潜力的新市场。公司还会在变动期间直接购买和销售专利,以此来维持自由操作或提高盈利。
促使日本公司更积极地参与次级市场的另一个因素是,NPE的活跃程度远不如前几年,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在立法、行政和司法方面的变化和发展。
图2. 2012-2015年美国专利申请数量(部分亚洲公司)

资料来源:IAM、MDB Capital Group
*缺少中兴2012-2013年的数据。
NPE陷入沉寂
由于NPE的兴趣减弱,北美和欧洲地区的专利出售难度增大,然而这却有可能提升日本企业的购买意愿。“受到NPE商业模式衰退的影响,该地区长期以来的高度保守观念有所动摇。”Parker说,“NPE一度被视为日本公司的威胁。日本的专利权人普遍认为出售的专利会落入NPE手中,最终成为整个行业的阻碍。”随着威胁减退,日本对出售专利的看法有所缓和。
直至今日,亚洲活跃的大部分北美买家都是NPE,该地区不俗的交易量主要归功于这些NPE。然而,亚洲买家的情况有所不同,除了少数例外(如IP Bridge和Intellectual Discovery),大部分的亚洲买家都是实体公司。“我们处理的所有交易都在实体公司之间开展。”Parker介绍道,“在那里,你会看到提升实体公司知识产权地位的动力。动力可能是具体的交叉许可或诉讼案,或是更宽泛的进入特定市场或技术领域的目标。对于设备制造商,控制所有与自己产品相关的专利是不可能的,只能寻求平衡。”
同样,NPE淡出次级市场意味着客户对于被视为典型NPE类型的专利兴趣大减。“总体来说,亚洲买家对硬件相关和材料科学相关技术的兴趣高于北美买家,后者更关注软件相关技术。”Parker解释道,“受Alice案的影响,软件相关专利的价值相对缩水,我认为这意味着亚洲买家的兴趣相对高于北美买家。”
亚洲技术产业的典型特征是更专注于硬件制造(总体来说)而非软件研发。因此就不难理解,亚洲买家对涉及高科技产品实体方面的专利更感兴趣,Kim如是说。“我认为这是亚洲国家的经济结构决定的,这些国家一直专注于海外销售和产品出口。销售给外国客户的最终产品可能结合了定制解决方案和相关软件。但是由于亚洲公司在价值链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个趋势在未来几年可能会有所改变。”
超越美国专利
尽管如此,Kim还是认为,与其他地区的专利相比,美国专利在亚洲实体公司看来依然是总体上最具战略价值的。“目前为止,在几乎所有专利交易中,美国专利依然是最主要。”他解释道,“以专利组合形式出现、范围覆盖中国与欧盟的美国专利具有更高的价值,但是许多人预测,未来几年,实体公司和NPE在专利战略中会越来越偏向中国专利。”
Parker同意这种说法,并指出,虽然美国专利对追求许可收入的NPE或实体公司的吸引力不如从前,但对于典型的亚洲公司买家来说仍具有关键意义。“很显然,美国专利对NPE来说没有那么重要了。”他说,“但我仍然坚信美国专利的重要性最高,因为这种专利能带来不凡的市场覆盖率。”虽然欧洲专利,尤其是德国专利,在诉讼价值方面愈显重要,但从整体而言,美国专利仍然更胜一筹。“你或许可以将德国专利作为武器,把某人告上法庭。”他继续说道,“但在进行和解或许可谈判的时候,专利使用费率是基于市场规模的。美国专利可将费率计算基础将进一步扩大。”
Parker不确定同样的经验法则是否适用于中国专利 — 虽然市场覆盖范围也很广阔,但是侵权赔偿的水平一直很低,法治体系依然存在问题。“中国公司对于购买含有中国同族专利的专利组合有着强烈兴趣,原因很明显。”他说,“除此之外,在智能手机和电视之类以中产阶级为目标群体的消费电子产品领域中,中国的市场渗透率不输美国,现在几乎可以说是一样高。”
不久之前,中国获得授权的专利还普遍被视为质量低劣。作为司法管辖区,中国曾被视为执法力低、具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国家,非中国的诉讼当事人总是处于不利局面。然而,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如今最具吸引力的就是美国和中国的专利。”Tu说,“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但是买家愿意购买这些专利,无论是出于防御目的、诉讼、风险管理还是其他各种原因。”
过去一年里,中国的专利货币化进程出现了一些标志性事件,华为采用了一种更为激进的方式从专利组合中获取价值;加拿大的WiLAN提起了一项标准必要专利诉讼,这对于前几年的NPE来说是极其罕见的。Aray认为,如今的中国专利常常会对专利组合的销售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中资背景的影响力巨大。我审查过一些本可以顺利出售的专利组合,只因没有中国同族专利而难以出售。最糟糕的是曾经有中国同族专利却最终舍弃。”
对于日本和韩国的专利资产,购买意愿明显更低。在这两个司法管辖区中,所提供的侵权赔偿仍处于较低水平,Parker认为这(至少部分)是由两国长期实施的谨慎经济政策决定的。“日本的市场规模比不上中国和美国,几乎没有外国人在日本提起诉讼,这两个原因都会造成专利贬值。”他指出,“还有一个原因是日本专利的估值难度很大,需要在精通日语和当地法律知识的日本律师帮助下才能完成。”
终身工作?
随着亚太地区专利交易活动逐渐兴起,该地区的中介机构越来越繁忙。“比起位于北美或欧洲的中介机构,我们具有一定优势,因为我们更靠近该地区的潜在客户。”Tu解释道,“我们可以定期会面和互访,从而顺利达成合作。”
Parker也认为,以亚洲作为大本营的收益显著:“距离更近有利于和买卖双方建立更紧密的关系。当然了,亚洲很大,亚洲各地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语言和商业文化差异。像我们这种位于日本的公司,必须像美国公司一样,努力与中国建立良好关系。”
行动计划
许多(有可能是大部分)专利交易由买家和卖家私下完成,并不涉及第三方中介。虽然这种交易方式的成本较低,但是使用专利中介服务仍有诸多益处,尤其对于那些初入次级市场的亚洲公司而言:
- 许多实体公司欠缺谈判和执行交易方面的专业技能,而这些领域正是中介机构所擅长的 — 其中的佼佼者拥有多年的丰富经验。
- 许多公司内部知识产权团队集中精力确保公司拥有核心业务所需的操作自由,专利交易不在他们优先考虑的范围内,因此很有必要使用中介。
- 中介机构提供一种高效的外包方式,帮助公司完成大部分专利货币化工作,可为没有设立此类专职部门的实体公司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 相较于专利权人自身,优秀的中介能发现更多潜在买家和可供出售的专利组合,因此可以增加成交的几率。
- 在亚洲成立有些时日的中介机构具有资源、语言和商业文化方面的优势,对当地情况更为了解。
对于想在亚洲出售专利的人来说,文化和语言确实是很重要的问题。“亚洲的企业文化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差别。”Kim解释道,“因此,在交易过程中需要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
虽说不一定要身处亚洲才能代理亚洲的专利,但如果具备地理优势,就能更轻松地解决许多在亚太地区可能会出现的阻碍。“以亚洲为据点展现了公司对该地区的重视。”Aray指出,“我们可以与客户实时交流,由于时区接近,无论打电话、面谈还是发微信都很方便。”搭乘短途航班就能与潜在客户会面,如果身处同一城市,只需乘坐出租车或地铁,这为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亚洲,能与生意伙伴面对面沟通非常重要,该地区的中介机构由于没有地理上和语言上的障碍,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中介机构相比优势明显。随着亚洲的公司和投资者对专利资产的兴趣渐增,任何竞争优势都至关重要。
Jack Ellis是一名记者,常驻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