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的知识产权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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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亚洲国家已从发展中国家成长为世界大型经济体,对该区域的知识产权认知和使用方式产生了显著影响。

20世纪后期,鲜有亚洲国家制定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法院体系,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这些经济体都在忙于发展自己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提高全球竞争力和人民的生活福祉,知识产权及其货币价值均退居次要位置。

得益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各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通过其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年度《特别301报告》— 对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重要性的宣传,当地的企业和企业家开始利用知识产权创造价值。到了21世纪初,人们所感知的知识产权经济重要性由此提高,本地创新也越来越占据这些国家的经济核心位置。其结果是,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方面,这些经济体与西方国家以及日本相比更具竞争力。之后,知识产权的交易数量持续增加,货币价值不断提高。亚洲的知识产权气候的确在升温。

表1描绘了如今亚洲知识产权气候的热图。高温区域(即红色区域)表示某个特定因素表现十分突出,而低温区域(即蓝色区域)表示仍有发展的空间。我们在第一行将美国的知识产权气候作为参考,并选择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制成热图,供讨论使用。其他国家(尤其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越南)在亚洲知识产权气候图上的重要性正在稳步提高,但它们的温度仍低于所选国家。

我们在为这篇文章更新热图时,发现一些地区的温度已变得更高,这说明亚洲知识产权气候的升温速度已超过预期。然而,这些变化速度并非所有亚洲国家都相同。我们试图揭开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并对热图在未来几年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

表1.2016年亚洲知识产权升温图

各国的知识产权质量

最近几年,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创造的专利数量已骤然增多。通过研究专利申请的变化趋势(图1),便会发现中国的专利申请一直在增多,占亚洲知识产权增长量的大部分。与此同时,日本近10年来的申请已出现下降。韩国、台湾和新加坡的申请保持稳定。尽管印度、越南和马来西亚的申请数量也在增长,但主要是由于外国实体申请数量的增加。

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国家的专利质量,以及亚洲发布的专利能否产生与美国专利相似的知识产权货币价值。这反过来又会引出另一个问题:亚洲专利能否带来与美国专利类似的专利费收入,或在诉讼程序中能否获得同样的损害赔偿。

图1A. 亚洲三大国家的专利申请趋势

中国政府正在大力鼓励创新和专利申请,中国的申请由此出现了指数增长。然而,正如台湾半导体股份前高级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Dick Thurston所言,中国专利的经济重要性将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除非中国的知识产权法院能裁定比目前更多的损害赔偿,并最终达到美国或德国的水平。

图1B. 亚洲其他选定国家的专利申请趋势

不过,中国政府已在最近几年修订了它的知识产权战略。它已投入巨资来建立专利组合,但不过受到不断恶化的经济条件的影响,已不再愿意或能够继续在此方面进行投资。据报道,中国政府机构正在要求企业和学术界变现其专利组合。这一战略转变将有可能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及其对自主专利持有者的估值。

中国专利的外国持有者可能仍对较低的知识产权估值感到失望,这是因为一段时间内中国的法院和行政机构将会继续沿用不同的法律和行政标准。与西方法庭的估值相比,由此形成的经济价值主张环境将会很困难。同样,本土企业从它们的侵权行为中无法获利,因此法院和机构可能很愿意考虑这一点。

在韩国,Intellectual Discovery的执行董事Dongsuk Bae称所申请的专利大都来自大型跨国公司,如三星、LG电子、现代和SK海力士等。由于这些企业的大部分销售收入都来自美国、欧洲和中国,因此它们必须通过获得这些国家所授予的优质专利来保护自己的业务。在韩国之外(主要是美国和欧洲)参与诉讼的大型企业必须开发出优质专利,并在这些地区提出申请。有时在诉讼中,韩国的这些大型企业必须通过购买优质专利来进行反诉。

在韩国申请专利的中小企业不像开发优质专利的跨国公司那样的激励措施,因为国内企业之间极少会发生诉讼。然而,本土企业已越来越多地成为外国实体的诉讼目标。Intellectual Discovery和韩国开发银行Infra IP Capital等专利聚合基金也已开始购买专利,以保护韩国的中小企业和参与专利货币化市场。

另一方面,由政府资助的、大都在美国、欧盟和中国提出申请的韩国研发中心和大学(其中包括电子技术研究所和韩国科学技术研究所),已开始尝试变现其专利组合,在未来它们仍可能继续这么做。同样,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已开始出售其专利和资产组合很长时间,并偶尔在美国对潜在的美国侵权人提起了诉讼。

日本的大型企业仍热衷于在世界各地申请专利。然而,IP Bridge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知识产权官Hideyuki Ogata指出,他们提出申请的国家正在逐渐变化。虽然他们以前的大部分申请活动都是以日本为中心,但过去五至八年间日本公司已将他们的申请转移到其他国家。德国、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已成为日本企业提起知识产权申请的重点区域,而在美国的申请保持不变。考虑到专利在这些国家的重要性,出现这种申请趋势从经济上看非常合理。因此,日本企业已积累了相当多的专利资产。尽管日本的发明质量比较高,而且还在不断攀升,但日本专利在日本以外的专利申请质量却不尽人意。其结果是,亚洲其他国家所授予的日本专利质量无法与日本或美国授予的相媲美。

日本的中小企业、大学和公共研发机构在日本提交的专利非常多,但通常由于预算的限制它们在其他国家申请的却很少。IP Bridge正在试图从技术的商品化方面为这些实体提供支持(图2)。

图2. IP Bridge的商业模式

*INCJ:由日本政府和26家日本私营公司共同出资

实体

IP Bridge和Godo Kaisha IP Bridge1

业务

创新(创建和开发新业务)、许可和防御

资本/基金

  • IP Bridge资本:1亿日元(833 000美元)
  • Godo Kaisha知识产权基金:高达300亿日元(2.5亿美元)

企业的购买和出售意愿

对大多数亚洲企业来说,出售知识产权资产的气候似乎好于购买,但这种偏好的原因因国家而异。

日本企业已创造出非常多的发明,这些发明仅被用来防御的现状直到最近才发生变化。日本半导体公司一直是依靠这些专利,与国外的跨国公司展开交叉许可谈判。在2000年代中期,半导体行业的不景气和亚洲其他国家高科技行业竞争对手的涌现,迫使日本企业将专利货币化作为提高研发盈利的一种手段。Hideyuki Ogata说,松下是出售专利最为活跃的日本企业,2011-2015年期间已将4000多项专利转让给各买家。过去五年间,日本企业已变现了大量的宝贵专利组合,但仍有许多高价值的专利等待出售。

许多日本企业仍不愿与外国的非执业实体打交道,它们害怕自己的专利运用会不利于日本其他公司或客户。然而,随着美国的知识产权许可公司的商业模式演变为一种“伙伴关系”,现已有越来越多的日本企业愿意与知识产权许可公司进行交易。日本于2013年7月成立了第一个知识产权聚合基金IP Bridge,目的是为日本企业提供另一种货币化渠道,同时还有助于增强其他实体的防御能力。

一方面,经济压力成为日本企业出售自己专利的首要原因;相反的,韩国信息通讯技术领域的大型企业,特别是三星和LG电子。21世纪初以来在全球移动通信市场的份额不断增多,这也让它们跟易成为受让方和诉讼的目标。为巩固在美国和其他市场的防御阵地,这种国际经济成功让韩国公司开发和收购优质专利的需要变得极其迫切。

正如Bae所言,虽然韩国大型企业大量购买专利的势头正在减弱,但仍有机会来展开重大的知识产权交易。对于销售专利、转让技术的想法,许多由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和私立大学都表示非常欢迎。知识产权领域的融资也在快速发展。在专利购买和出售方面,表现十分突出的一家韩国公司是成立于2010年9月的Intellectual Discovery。该公司计划为未来五年安排5亿美元的知识产权资金,来购买1000多项美国专利,并对韩国中小企业和创业公司进行投资(图3)。

台湾和中国大陆的企业也在积极进行专利组合的购买和出售。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甚至政府官员都在对专利组合业主施加更多的压力,以期望从他们的知识产权投资中获得更多收入。此外,一些屡遭西方和日本竞争对手诉讼挑战的公司,正将目光投向有可能填补自己组合漏洞的专利,并希望用它们来应对竞争对手的侵权威胁。最活跃的买家是期望在进入欧美市场时,能利用美国和欧洲的专利来加强进攻和防御阵地的企业。

因此,专利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在这些交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最初时,许多亚洲公司都在试图进行直接收购,而今天它们进行战略收购时都会寻求第三方的援助,其中的原因包括需要匿名等。

许可和诉讼

在亚洲,将涉及国内企业的许可或诉讼和涉及外国公司的许可或诉讼区分开来,这种重要性已超过其他地区。文化习俗、民族保护主义和政府的强大作用是造成这些差异的主要内在原因。

日本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并没有针对处理国内公司之间的诉讼,因此该国的专利侵权案件就比较少,每年大约为200起。日本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许可交易确实存在,但大多数旨在保护自己业务的交叉许可交易。

在韩国,中小企业更愿意以专利侵权为名把对方告上法庭,而拥有国际市场份额的国内大型企业常会刻意躲避起诉对方专利侵权。地区法院曾在涉及水净化制造行业两大企业的案件中做出约1000万美元的赔偿判决,由此成为截至目前国内企业间诉讼的最高赔偿。

在台湾,在本土和涉外许可和诉讼气候存在很大不同。过去十年间,台湾的侵权诉讼一直在增多。台湾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自2008年7月1日建立以来,其工作量一直居高不下。随着法律和法院政策的巨大变化,知识产权诉讼涉及的不仅包括专利侵权,而且更常见、更重要的是非法盗用商业机密。

目前在中国,涉及外国原告或被告的案件仍然相对较少,中国法院所裁定的损害赔偿也低于美国的标准。保护主义可能会暂时让中国的知识产权行业受益,但随着国内外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国内知识产权的质量必会提升,必须为中国和外国公司提供公平的诉讼平台。

图3. Intellectual Discovery集团的商业模式

亚洲知识产权增长和达成交易的动力和障碍

司法系统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司法系统在尤其是《美国发明法案》改革促使和阻碍知识产权交易中扮演着重要作用。

过去10年中,亚洲国家的司法系统发生了巨大变化。上文提到的台湾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立,就是为了根据台湾的专利、商标、版权、光盘和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通过一审和二审为知识产权及其所有者的利益提供保护。该法院自设立以来工作量就居高不下,每年平均处理500多起一审新案和200起二审新案。在中国,三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正式设立。

Ogata认为日本的司法系统落后于美国和德国,日本法院在知识产权的交易、许可和诉讼方面仍相当保守;专利侵权所裁定的赔偿金额比美国低。此外,专利权所有人在证据收集方面也很困难,难以证明存在侵权和损害。

2015年,日本政府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对司法系统进行改革,为日本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培训。然而,彻底进行制度改革依然存在诸多障碍,日本的司法系统仍需更多时间来改头换面。特别是许多日本大企业都不愿意接受新的有利于专利的政策,担心这将会为非执业实体敞开大门。

创新型知识产权商业模式

与美国相比,亚洲非执业实体的出现要晚得多,其中最早的当属2010年在韩国成立的Intellectual Discovery和IP Cube Partners。紧随其后的是2013年在日本设立的IP Bridge和2014年在中国设立的智谷。虽然这些公司都根据各国具体的知识产权环境采用了不同的商业模式,但它们都得到政府的某种支持,并利用了政府资金和大公司的投资来收购和变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这些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为国内企业提供支持,防御外国公司的专利挑战、帮助它们变现知识产权。

日本 — IP Bridge公司(图2)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资金来源包括松下和三井物产等企业投资者,以及由日本政府和26家大公司合作成立的日本产业革新机构。IP Bridge的收入分配所得包括三个来源:

  • 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服务费;
  • 知识产权方面联合业务开发的资本利得;
  • 许可费和/或许可和诉讼的损害赔偿。

IP Bridge使用这些投资购买了日本企业和外国公司的闲置和利用不足的优质知识产权,并将其许可给世界各地的实施者,从而为专利所有人和投资者提供足够的回报。除了这种直接许可业务外,还有一种防御业务:如果发现某些知识产权会对实体公司产生不利影响,IP Bridge便会与这些组织组成财团,共同购买相关的知识产权,然后会以合理的专利使用费许可给财团的成员公司及非成员公司,从而使运营公司获得宝贵的防御工具。完成这些许可后,IP Bridge财团就会在二级市场将这些知识产权转售掉。

IP Bridge并不收取会员费,因此其防御业务完全不同于RPX(收取会员费,而且不会转售购得的知识产权)和AST(也收取会员费,且不会主动将购买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等专利聚合体。

韩国 — Intellectual Discovery集团(图3)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下设两个子公司:

  • Idea Bridge — 韩国的第一家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
  • ID Ventures — 第一个基于知识产权的风险投资公司。

虽然Intellectual Discovery一般是在全球市场销售和购买专利,但两个金融公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韩国的中小企业和创业公司。其中一个独特的金融产品采用的是销售和回购许可模式。该知识产权基金从中小企业手中购买专利,然后将它们许可给公司客户,并在一段时间内(通常是三至五年)收取许可费;然后,公司可选择以一定的溢价回购相关专利。

台湾和中国 — MiiCs & Partners

MiiCs & Partners成立于2013年春季,最初是一家全面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化服务的知识产权咨询公司,使命是变现鸿海集团(又称富士康)的专利,同时为台湾和中国的其他公司提供支持。

MiiCs认识到正在开拓全球市场的亚洲企业也将需要进入知识产权领域,但它们缺乏必要的经验、技能和资源。

虽然许多亚洲公司都制定有专利申请计划,并会偶尔收到第三方的许可请求,但他们往往关注的是自己国家的情况。预算、人员和知识多是基于自己的国情,而外国专利申请只会专门提交,且依靠的是优先申请规则 — 经常不足以获得外国的适当认可。因此,公司经常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 自己需要购买或出售专利吗?如果需要,该购买或出售哪些呢?该如何确定价格?该和谁做交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事实:一方面,很多企业都不清楚自己是否应该或与谁展开这些活动;另一方面,许多知识产权咨询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范围通常太窄,比如只会专注于专利的货币化,而缺乏技能和工具来评估和解决一个公司整体知识产权的健康状况和需求。

针对这种困境,MiiCs以评估和发挥知识产权价值链上的所有职能为宗旨。有些公司扮演的是专利或专利组合经纪人的角色,有些甚至将专利聚合成专门的专利池为客户提供价值、专业服务和专业知识。而MiiCs将自己扩展成了一站式服务提供商,教企业如何独立地建立和开展这些活动。MiiCs可被视为知识产权的终极顾问,不仅能提供业务战略支持、资助知识产权的开发和收购,而且还开展有货币化和诉讼支持等服务。

政府奖励

一些亚洲国家政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保护国内产业、为知识产权组合提供奖励、为一些知识产权实体提供资金、建立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计划。

例如,新加坡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来鼓励外国公司在该国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建立研发中心。2014年初,新加坡推出了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制度,为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专利抵押贷款。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指定一位知识产权评估专家来确定其专利的价值。

在日本,政府与其他26家私营公司共同成立了日本创新网络公司,为IP Bridge提供资本和资金(图2)。

在韩国,本土企业可以利用政府支持的知识产权主权基金,如Intellectual Discovery(图3)。韩国企业能够以相对较低的专利费,向Intellectual Discovery购买与各个行业的专利池相关的使用许可。如果发生国际争端,企业可通过支付合理的使用费,从知识产权池租用相关的专利。

以前,中国政府为国内企业开发自己的专利组合提供了很多奖励:

  • 为创新和发明提供资助;
  • 为中国以外的专利诉讼费和申请费提供补贴;
  • 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包括鼓励当地律师对案件采用不同的收费结构。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衰退,这种气候已发生了改变。现在,中国政府已限制对专利申请的支持,并将支持的焦点转向专利的货币化和为防御诉讼提供资金。

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渠道

在知识产权市场,亚洲已走在主要活动领域的最前沿:政府为建立知识产权基金提供支持。Intellectual Discovery(韩国)、IP Bridge(日本)和智谷的睿创专利运营基金(中国)便是受政府支持的投资基金典型例子。其他的重要举措还包括新加坡政府已在过去几年间积极努力,将自己打造成一个知识产权区域中心。同样,中国的中央、地区和地方政府也在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力度远超过了世界其他地区。在亚洲之外,只有法国(France Brevets)提供了类似于亚洲政府的知识产权资金的直接支持。

韩国政府为知识产权生态系统的建设付出了极大努力,由此激励多家金融机构进行积极的知识产权投资。2013年,该国的金融服务委员会宣布设立一个知识产权投资基金,专门从事专利的收购和货币化。知识产权的投资模式包括Intellectual Discovery采用的出售和回租等(图3)。韩国开发银行也专为中小企业设立了一个知识产权投资基金。韩国工业银行已宣布将建立一个知识产权投资基金,对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广泛的投资;并提出了与全球投资银行进行合作的设想。除公共知识产权资金外,许多私营部门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也已进入知识产权投资基金市场。

Siskin Capital的合伙人Zarif Imam解释说,虽然这些举措代表着巨大的进步,但亚洲其他地区的知识产权投资依然出于起步阶段,那里缺少直接干预或政府的资助。在美国和欧洲,私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愿意对知识产权融资进行投资;此外,美国和欧洲已建成了通过诉讼融资进行专利保护的生态系统,以及有能理解并愿意做出惩罚性判决的成熟司法系统。相比之下,亚洲的非政府投资者仍非常有限。在中国,投资界发现很难将资金投入知识产权领域。股市和楼市一直是机构和私人投资者的投资首选,这在过去20年表现得尤为突出,经济的增长速度也是前所未有。直到最近,中型公司甚至都没有考虑过收购专利,因为它们常被看作是无法获得直接经济利益的投资。

然而,Imam指出这些知识产权资金的建立已开始获得更多的支持。中国政府已对知识产权政策做出了大幅调整。以前,中国通过现金补贴积极鼓励专利申请,由此造成了许多劣质专利的出现。现在,政府已限制了对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的资金支持,转而为希望捍卫自己的市场地位、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的公司提供资助,帮其展开专利诉讼。

现在,当需要发起诉讼时,中国公司便可遵循一定的程序申请资金。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中国的非执业实体数量将会增多,中国公司和侵权人在中国的诉讼量将会增加。随着中国公司之间的专利维权增多,以及非中国公司开始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专利维权可能会被看作一种准入壁垒。因此,企业需要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质量,而非政府性质的知识产权融资也有可能会升温。

未来展望

十年前,亚洲的知识产权热图的主色是蓝色,拥有的热点屈指可数 — 如日本的专利申请、新加坡的知识产权政府激励机制,以及中国和韩国专利的变暖。考虑到知识产权气候的升温速度,我们预计未来三到五年内,亚洲国家将会发展成为先进的知识产权市场。

我们预测,随着政府将扶持的重点转向改善知识产权的质量、提升本土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一些国家的专利申请率将会有所减少。在日本,我们已看到专利申请开始放缓,其质量和商业价值有可能增加。尽管存在很多障碍,但日本已认识到很有必要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来促进创新。虽然日本的法律制度不可能彻底改变,但会朝着更加开放的、有利于专利的制度逐步发展。

中国的经济增长将会放缓,为当地消费者生产商品重新成为焦点,从而迫使国内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目前国内企业面对的是正在将高品质和差异化的产品销售给中国消费者的外国公司的竞争。这可能会导致涉及外国实体的许可或诉讼案件数量增加,被裁定的赔偿数额也有可能增多。政府的举措已从为专利开发提供奖励变成为防御诉讼提供资助,这一趋势预计将会继续发展。中国专利的生产量将随之减少,但其质量和商业价值可能会提高。

在韩国,通过引入机构战略、实现政府推动和提供资金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基础设施已在几年前开始形成。然而,知识产权应用市场的增长却一直缓慢,尤其是在许可和诉讼方面。这种现状已开始发生变化,最近国内最大的净水器生产企业和社交媒体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便是例证。韩国知识产权资金最初设立的目的是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和知识产权聚合对国内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而预计在不远的将来,它们会对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和维权进行更多投资。

中小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都将成为亚洲知识产权开发的主要贡献者,并能在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和货币化方面获得政府支持。这些实体将有可能成为宝贵的知识产权的缔造者,并将在知识产权货币化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今天,本土企业可以利用的知识产权资金大都由政府资助,以保护本土企业,帮助它们应对外国公司的专利主张。管理着这些资金的国内专利聚合公司已展开了积极活动。私人和机构知识产权资金最终会越来越多,并将会出现新型的亚洲知识产权许可公司。这些本土非执业实体将更容易从国内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利用好主要是针对国内企业的政府激励措施。

随着亚洲国家知识产权资产质量的提高,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融资变得更容易,亚洲知识产权在全球知识产权市场的货币价值将进一步提升。这些变化速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和经济条件,因国而异。亚洲国家正在密切注视美国和欧洲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以期采纳良好做法、避免重犯它们的错误。

行动计划

亚洲国家的知识产权气候变化具有几个共同的特征:

  • 一些国家的专利申请率下降,专利质量全面提高;
  • 政府的角色从保护国内企业转变成增强全球知识产权竞争力;
  • 专利法院的贸易保护主义减弱。

然而,任何计划在亚洲开展知识产权业务的实体都应了解每个国家将会对知识产权气候变化产生影响的特定文化、经济和政治条件。亚洲的知识产权市场将会继续保持多元化的特点,因此外国实体都须针对特定国家的知识产权气候调整好自己的战略。与当地公司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仍是关键,通过当地存在来密切关注知识产权气候的变化。

在亚洲开展业务的国际运营公司将会面临来自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更为激烈的竞争,涉及外国公司的诉讼将会持续增多。在质量和产品覆盖方面,运营公司应确保自己在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资产能提供足够的保护。

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公司将面临来自亚洲同行的竞争,这些同行拥有可获得当地资本的优势 ,其资金最初可能来源于政府,然后会变得越来越私人化和机构化。如今,获得知识产权资本的机会非常有限,受宠的只有国内企业。随着非政府知识产权资金的增多,以及地方金融机构与国外同行的共同合作,这种状况可能发生改变。

国内和国外的知识产权许可及货币化公司必须采用新的创新型商业模式。现在,国内专利集合体关注的是为国内企业打造知识产权防御盾牌;而在未来,它们可能需要转而关注货币化和专利主张。

Marek R Wernik是TechPats的总裁,常驻在渥太华的办事处。

Dongsuk Bae是韩国Intellectual Discovery的执行主管。

Zarif Imam是英国Siskin Capital的合伙人。

Hideyuki Ogata是日本IP Bridge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知识产权官。

Dick Thurston是纽约Duane Morris LLP的一位律师,曾在台湾TSMC担任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Donald M Boles是MiiCs & Partners America Inc的执行副总裁

本文所述均为作者自己的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其雇主的意见。

2015年12月,由Marek Wernik组织和主持的IP Dealmakers Forum在纽约成功举办;本文根据其中一个专题研讨会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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